法律分析:養子女有贍養養父母的義務,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他們和自己的孩子沒有區別,因為他們是領養的孩子。收養關系成立後,生父母對養子女沒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相應的養子女對生父母沒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法律上主要看養子和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壹條,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養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建立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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