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狩獵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嚴重行為。侵權客體是指除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