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加強藥品監督管理,保證藥品質量,保障人體用藥安全,維護人民健康和用藥合法權益。國家對藥品管理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依法對藥品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全過程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從事藥品研究、生產、銷售和使用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確保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六條國家對藥品管理實行藥品上市許可證持有人制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依法對藥品研發、生產、經營和使用全過程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
第七條從事藥品研發、生產、營銷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保證全過程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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