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因生產技術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夜間連續作業的,需提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二)市政設施建設和維護工程、市政府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必須在夜間施工的,需提供市和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上一篇:雅爾塔會議為什麽能決定德波邊界?下一篇:依法行使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