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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來說,妳失約壹次,以後再找。是不是基本無視?

不是所有公司都不管,但無論如何,肯定會給應聘者扣分。如果是有很多候選人在等的公司,估計沒機會了;如果是待聘的公司,HR比較開明,只要站出來的人能給出合理的理由,還有機會再面試,但是這種分手的行為會被記錄下來。如果兩個條件差不多的人要選,公司很可能會選沒站起來的那個。

這也是人的本性。畢竟是應聘者先食言,先無禮,不可能要求企業畢恭畢敬地等。即使有很大的原因,有沒有及時通知公司?即使提前通知了公司,也真的不是個人態度的問題,就是時機不對,沒有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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