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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有:第壹,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第二,已經取得的財物應當返還。如果不能退貨,應該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根據《民法》第壹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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