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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知道撤銷權,就應該知道如何認定

法律主觀性:

撤銷權應當知道,需要根據行為人的行為來推斷。明知是指權利人實際感受到並意識到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要知道它是壹種法律推定,即無論當事人是否實際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只要客觀上有條件和可能知道,就推定其應當知道。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撤銷權消滅: (壹)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壹年內,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二)當事人受到脅迫,自脅迫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三)當事人在知道撤銷原因後,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明確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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