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權證,具體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房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證。
2.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本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憑證。此證主要註明土地使用者姓名、土地位置和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界限。2005年3月1,2065438,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國有土地證註銷。統壹發放不動產權證書。
3.契稅發票是指征收契稅時使用的收款憑證發票。
4.購房協議是購房合同的壹種體現,是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的協議。壹份正式的購房協議範本會包括雙方信息、房屋情況、房款及付款協議、雙方違約責任協議等內容。
5.貸款還需要貸款協議。
6.公共維修基金和房款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