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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在工作中被患者傷害需要承擔什麽責任?

醫生在工作期間受到患者傷害,其行為是履行職責,可以認定為工傷,由所在醫院進行賠償。

如果患者打了醫生,是因為醫生對患者造成了傷害,醫生的責任可以由醫生所在的醫院來追究。同時,如果患者打了醫生,醫院要上報公安機關調查,追究打人者的治安管理或刑事責任。

補償標準:

1.醫療費用: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

2.住院夥食補助:住院天數×35元/天。

3.交通費:300-800元。

4.帶薪停工:2-3個月×本人工資。

5.護理費:住院天數×50元/天。

6.壹次性傷殘津貼:13個月×本人工資。

7.壹次性醫療補助:6個月×本人工資。

8.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5個月×本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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