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醫療糾紛的法律法規有:《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218條規定,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造成患者損害的,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