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各級政府要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系,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格、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具體要求是:
(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二)完善依法決策機制。
(三)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5)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