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收益的確認是收到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領取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紅或者不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第三十五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第三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