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者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屬於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幾種情況構成重婚罪: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準備登記結婚的;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存在事實婚姻關系;
3.與配偶及他人未登記結婚,但先後與配偶及他人存在事實婚姻關系;
4.明知對方有上述情形,仍與對方登記結婚或者發生事實婚姻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