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後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類型包括行政責任、國家賠償和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予以賠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六條* * *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予以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