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是指由國家審議機關(立法機關或國家權力機關)提出的原議案。如法律議案(簡稱法案)、預算、決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內閣的不信任案、彈劾案、質詢案、國家和地方重大問題的議案等。通常由有提案權的機關或委員(代表)提出,但其內容必須是審議機關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才能成為法案。議案提出後,壹般先交由專門機構審議,再交由審議委員會討論,最後召開會議決定是否成立。
法律依據
憲法第十五條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國家加強經濟立法,改善宏觀調控。
國家依法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