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異地財產保全申請需要提交申請書和擔保材料。擔保材料壹般包括保證書和財產證明,如房產證、銀行存折、車輛行駛證等。,且擔保財產的價值不得低於申請保全的金額。擔保財產可以是申請人的財產,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條人民法院在判決可能難以執行或者對當事人造成其他損害的情況下,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財產保全、責令其作出某些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為。當事人不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壹百零二條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