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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預防和控制的原則如下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原則如下:

1,組織動員與自主動員相結合的原則;

2.應急動員與正常動員相結合的原則;

3.廣泛動員和精確動員相結合的原則。

疫情防控科學主要由公共衛生科學、流行病學、治理科學、心理科學等組成。為了使防控政策科學化,需要發揮多學科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履行職責的人員發現本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其他暴發、流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疫情時,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法和時限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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