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屬於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全部工傷保險待遇;屬於非職業病的,用人單位無過失辭退勞動者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時,有權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國家發展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服務。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疾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疾公民的工作、生活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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