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因繼承而取得的財產權自自我繼承開始時生效。法定繼承的第壹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230條規定,如果財產權是通過繼承獲得的,則從繼承開始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