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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是因為疫情延期嗎?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延期聽證。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原因,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法院也可以依法決定延期審理,但必須事先告知當事人。受疫情影響的案件,承辦法官可以視情況辦理中止和延長審理期限的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和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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