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執行人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請求審查。被執行人或者其家屬有其他收入來源的,法院不予保留生活費;如果被執行人沒有生活來源,法院將參照當地低保標準保留生活費。
3.被執行人符合保留生活費條件並已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不予處理的,可向法院領導反映或向上壹級法院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