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兩大事故的根本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1.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2.間接原因:管理缺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條安全生產堅持黨的領導。
安全生產工作要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必須行業管理、企業管理、生產經營管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