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終身班龍是指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人員終身不得參與、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及其他相關活動,不得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勞動或勞務關系。
禁止終身銀行的主要原因壹般分為非法集資、違反審慎管理規則、簽訂虛假合同、內控失效、挪用資金、內外勾結私刻公章、銷售飛單、貸款檢查不嚴等。對個人的行政處罰措施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