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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支付機構應當每年至少開展多次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項培訓。

這個機構每年至少進行壹次培訓。

銀行和支付機構作為金融機構,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每年至少開展壹次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銀行和支付機構可以通過開展專項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認識,提高服務水平,防範風險,更好地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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