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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租賃免責聲明

法律分析:違法行為,任何說法都不受法律保護。借用公司營業執照本身就不應該,所以寫所謂的免責合同其實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因借用公司營業執照而產生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仍由公司承擔。所以建議不要出借公司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申請補領。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註銷變更登記的決定。拒不交回或者不能交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宣布營業執照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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