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法案》(全稱:宣示臣民權利和自由,設定王權成功的法案)是英國政治法律中的重要法案。1689年威廉三世簽字,威廉三世在“光榮革命”後被宣布為英國國王,前提是接受議會提出的權利法案。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期,在英國議會上下兩院召開的全體會議上,決定由威廉和他的妻子瑪麗共同統治英國,同時向他們提出權利宣言,要求國王今後未經議會同意,不得停止委任法的效力。威廉接受了這些要求,繼承了英國王位。在議會通過《權利宣言》後,它在法律上被確認為《權利法案》。此後,英國逐漸確立了君主立憲的原則,這有利於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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