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英美法系國家的主要法律淵源。

英美法系國家的主要法律淵源。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系。它是指基於英國普通法的法律的總稱。它最早產生於英國,後來擴展到許多曾經是英國殖民地和附屬國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和地區。18世紀至19世紀,隨著英國殖民地的擴張,英國法傳入這些國家和地區,英美法系最終發展成為世界主要法系之壹。英美法系也有兩大主流,即英國法和美國法。兩者在法律分類、憲法模式、法院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英美法系的主要特點是註重法典的連續性,以判例法為主要方式(簡單解釋判例法就是以前怎麽判,現在怎麽判)。

英美法系的主要淵源是法院在實際審判中的判例,英美法系也可以稱為判例法國家。

  • 上一篇:根據我國相關法律,邪教的定義是什麽?
  • 下一篇:有行政處罰可以去沙特工作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