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許可證的註銷可以到原發證機關辦理。
註銷時需要攜帶的材料有: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證註銷單、車輛交易發票、經辦人身份證、駕駛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二十七條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對機動車進行確認和拆解,並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大型客車、貨車等營運車輛應當在車管所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向車管所提交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復印件,辦理註銷登記。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並出具註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