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壹般納稅人認定所有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均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