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根據《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條例》第五十四條,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6.38+0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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