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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監測儀器是否用於強制檢驗單位內的企業自檢?沒有合法有效的檢測報告。請列出法律依據。

環境監測儀器和貴司(公司)的其他測量儀器設備壹樣,必須納入強制檢驗。除非妳單位的生產過程不需要控制和測量。無論何時使用計量器具,都必須定期通過計量局下屬各專業部門的計量檢測。這不僅是對妳的負責,也是對社會的負責。測量必須統壹,測量誤差必須控制在壹定範圍內。

如果環境監測儀器已經報廢,或者只用於教學,就沒有必要再去撿了。

基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量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壹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和銷售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零配件,不得用其組裝和修理計量器具。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超過檢定周期、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教學演示中使用計量器具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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