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四十九條網絡運營者應當建立網絡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等信息,及時受理和處理網絡信息安全投訴舉報。
網絡運營者應當配合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五十條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傳輸的信息,應當要求網絡運營者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措施,並保存相關記錄;對於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境外的上述信息,應當通知有關機構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