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願聯合國的定義是“不獲取任何利益、金錢或名譽,自願為公眾利益服務的積極分子”。具體來說是指在沒有任何物質回報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奉獻個人時間,幫助他人的人。
誌願者的工作內容是:
1.協助公益項目的組織、實施和執行。
2.參與公益項目的設計和公益活動的策劃。
3.負責公益項目數據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4.負責公益項目的自媒體宣傳。
5.完成與項目相關的其他行政工作。
誌願者是在沒有任何物質回報的情況下,能夠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奉獻個人時間和行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