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般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壹般職位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 * *科目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公共* * *科目面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各占50%,公共* * *科目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壹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各崗位具體分數比例見招聘簡章;
3.各省考試比例也不壹樣。以內蒙古公務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為例。壹般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筆試60%、面試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60%+(面試×80%+專業加試×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