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指北京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1]前身)、西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前身)、華東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前身)、中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前身)、西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前身);四個系分別是北京大學法律系(北京大學法學院前身)、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人民大學法學院前身)、武漢大學法律系(武漢大學法學院前身)、吉林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學院前身)。
“五院四系”代表了建國後壹個歷史時期中國法學研究和高等法學教育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