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不直接對公司債權人負責,即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對公司負責;當公司債務超過其全部資產時,以公司資產為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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