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義務主要是指以自己的角色為對象,主動承擔相應的義務,具有法律意義。
消極義務是指不作為主體保持沈默,但又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稱為消極義務。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義務最本質的定義就是四個字:社會責任。社會責任對於每壹個普通公民都有壹定的法律意義,因為他所處的環境就是社會環境,作為社會環境的壹員,他必須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這是法律上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09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