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有三個選擇:1。先和校長商量,根據孩子的傷情提出適當的經濟補償,爭取協商解決。2.如果不能達成壹致,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當地教委)和政府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組織反映,讓他們向學校施壓。3.如果還是不行,只能走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訴訟。記住,這是最後壹個選擇。
以上幾點僅供參考。要先易後難,爭取用最少的成本,最快的時間解決這件事。同時要記住證據,收集保存證據(物證、人證、書證等)。).無論哪種選擇,都要有足夠的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