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自取滅亡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而是基於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業務需求;法律行為產生的義務;先行為引起的義務所引起的救助義務等。,而行為人不救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十壹條第二款第壹項關於避免人身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在其崗位和業務中負有特定責任的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壹條關於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不能獨立生活的人;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比如交通肇事罪。行為人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