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漁政壹般有權沒收魚竿。漁政作為行政執法部門,被法律賦予了沒收權。涉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部門有權處罰或者沒收。根據相關法律,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權沒收違法人員的非法財物。如果魚竿是非法捕魚的直接犯罪工具,沒收魚竿不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行政處罰種類:
1.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執照、降低資質等級、吊銷執照;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動詞 (verb的縮寫)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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