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預期利息損失的方式是:不能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應當與實際損失和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相壹致。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833條規定,當事人對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金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貨時或者應當交貨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