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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關系的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關系屬於合同關系。承包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壹般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責任。定作方有過錯的,定作方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九條承攬人完成工作造成第三人或者本人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定作方在定作、指示或者挑選上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百八十七條定作人可以在承攬人完成工作前隨時解除合同,並應當賠償承攬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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