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調整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從條文中可以理解,執行中如需增加舉借債務數額,應進行預算調整。
預算調整是指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因實際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改變原預算安排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