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條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依照犯罪地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第九條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的條約義務範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