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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員工的無薪年假?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或者員工離職後有未使用的年休假,員工可以主張經濟補償。同時,我國法律還規定了法定節假日和周末加班的補償條款。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兼顧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假可在1年內集中或分段安排,壹般不跨年度。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需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跨1年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應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職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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