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約束力。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在以後進行補充約定。沒有約定的,則以合同實際履行的時間為合同開始的時間。至於有效期,只要雙方沒有異議,隨時可以按照合同履行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