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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違規操作誰負責?

1.如果監管人員違規強令受害方冒險,則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傷亡情況區別處理,否則按照民事責任賠償。

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對應的規定:

1,第134條(生產經營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刑法修正案六(2006) 1。把刑法不行。

第134條修改為]

違反生產經營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強令他人違章冒險,造成重大傷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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