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原單位協商:可以與原單位溝通協商,索要工作證明。說明需要和目的,說明為什麽要這個證書。原單位同意提供證明的,可以提供證明的模板。
2.求其他證明材料:如果原單位拒絕提供工作證明,可以找其他證明材料證明妳的在職經歷。比如可以提供工資單、社保繳納記錄、勞動合同等材料,證明自己在原單位的工作經歷。
3.尋求法律援助: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解決問題,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咨詢當地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了解權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