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能證明案件的事實都是證據,包括證人、事物、照片、錄音錄像。至於是否有效,起碼要真實客觀。相比之下,只有具備強大的證明力才能有效。此外,根據證據的可靠性和與被證明事物的因果關系,證據將具有證明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壹條* *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