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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房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

法律分析:

支付租賃合同中的租金是承租人對出租人的主要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拖延支付租金的,將構成違約。但是,出租人不能請求解除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百二十二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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